昨晚看书,莫名看我的手不顺眼,觉得咋这么丑,皱皱皮,纹路也多,心生怜悯,这手跟着我也是受苦了。
可不是嘛,家里有手套好几副但就是不喜欢戴,干啥都喜欢裸着手上,做饭洗菜刷碗洗衣服刷鞋甚至种菜,我的手就是这样被我一天天摧残着。哦,冬天水冷手套还是偶尔戴一戴的,但也只是偶尔。
每次和老公手拉手,他都感慨一句,你的手皮肤比以前好多了。以前?对,以前,我俩刚认识那会,我的手就比较粗糙,一看就是勤劳的手,还有茧。其实我知道为啥,如果没记错的话,我的手曾经在石灰浆里“淘洗”过,不是石灰就是水泥。小时候淘气啊,又爱充好汉,假小子一个,家里建房子那些水泥那些石灰,居然能被我当泥巴一样玩,也是该着我受罪了,手纹特别深。
还记得小时候和妹妹家务分工,她总喜欢抢着洗衣服,而我只能做饭刷碗。为啥咧?因为洗完衣服手会很干净,而洗碗后手油腻腻的。那时候没有什么护手霜,擦脸油也是想不到抹手上的。久而久之,手就粗糙了。
自从上了班,自从懂得了保养啊护手啊,手也没那么操劳了,也不怎么握笔写字了,慢慢地手就好了起来,皮肤细腻多了。但是和我老公相比,他比我皮肤好,养尊处优的家伙。
仔细看,我的手背上还有热油溅过的痕迹,跟一个个小点点似的留下了疤痕,皮肤白加上血管明显,更显得疤痕的可恶。也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去医院打个激光去除掉,这个有没有必要也没想清楚。
但是,自从重新关注到这个问题,懒女人又动起来了,把宜家买的新手套戴上了,虽然有点别扭慢慢适应吧。昨晚睡前手上记着抹了护手霜,然后戴着一次性手套过夜,早上起来跟做了手膜一样,恢复了光泽。
希望自己不是三分钟热度啊,真是的,懒女人一枚。有时候也希望自己能改改女汉子的性子,对自己温柔以待不好么。
面膜敷起来,手膜做起来,脚膜也安排上,哈哈,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坚持。
立贴为证,监督一下自己,曾经懒女人也是挣扎过努力过的。